【療程注意事項】
1、曾有局部麻醉藥劑或外用藥膏過敏的患者,請於術前告知醫師。
2、治療前一個月內,勿過度日曬或進行任何刺激性的皮膚護理。
3、禁忌症:對遠紅外光敏感者、服用光敏感藥物者、鱗狀上皮癌或黑色素瘤病史、治療部位有開放性傷口、蟹足腫病史、療程前的12個月內或計畫於療程期間口服A酸(Accutane)者需注意皮膚之濕度需在療程前恢復正常程度(皮膚未出現明顯的剝落、脫皮或表面粗糙現象)、免疫抑制/免疫缺陷疾病病史(包括感染HIV或AIDS)或使用免疫抑制藥物者、使用抗凝劑者。
【術後保養與叮嚀】
依皮膚問題的嚴重程度.治療後皮膚會出現輕微紅腫及灼熱感,可配合濕敷或冰敷20-30分鐘,一般約24小時之內可完全消退,少部分病患治療後,皮膚較薄的部位有輕微不明顯的皮下出血,以上皆為正常現象。
治療後若局部泛紅,可配合冰敷10-30分鐘,斑點治療區應依照醫師診斷,可配合塗抹抗生素藥膏。
治療後若有結痂,臉部結痂的痂皮約5-7天後會自然掉落,其他部位需要較長時間,不可將它摳落,應讓其自然掉落,避免留下疤痕或色素沈澱。
術後必須加強保濕與防曬,且避免可能造成感染或刺激皮膚之行為,例如:做臉、敷臉、去角質、塗抹刺激性保養品、泡溫泉⋯⋯等。